我们认识三年多。在一起三年多。然后我喜欢他的日子,有一年半。
我们在西西弗一起坐在地上看书,一起去古董市场挑三拣四只看不买,走很多乱七八糟的路,一起去朝天门买麻布、花边和杂货。我们用一套的围巾,两年后他的那根上边多了好几个虫窟窿。
我去成都的日子里,一起去宜家乱拍照片,还和象一起在床上三个人扭来扭去。
一起熬夜画图,还在图书馆假装看书,一边拍彼此龅牙笑的照片。
一起打游戏,先是我带他再是他带我。
一起从学校坐公交车到我家,然后他再一个人回去。
一起吃遍了一食堂,十二舍,后门,同心苑。
一起跑操场,两圈,三圈,四圈,三圈,两圈。然后坐在操场中心看周围的情侣打滚。
还记得有个通宵的早晨六点跑出来,在夜色依稀中找到亮着氤氲黄光的汤包铺子,然后跑到大踏步旁边的石头栏杆上坐着边吹气边“嘶嘶”地分吃一盒滚烫的包子。
还记得我又困又懒又不守时,他在我家门口外坐等一个小时。而且这种事不下十次。
一起看的电影,他说总是最好看的。送的乱七八糟的东西,他说总是最喜欢的。
而且总是这么瘦。
我吃一两,他吃四两,肥肉也全给他,为什么总是这么瘦呢。
我以为自己心里没有他,项多有点觉得他可爱。初初交往的时候,抱着温柔怜悯的心,又不是那么喜欢他,自然觉得不会长久。而且在漫漫的生活长路里,一定一定不能遇到一个像老爸一样不靠谱的男孩子,空有聪明没有自制力,眼高手低,留着身旁的人一直地悲催;在大学的时候,当然应该以学习为重,蹦蹦跳跳地追在女孩子后边,脸上还没心没肺地欢乐,多么目光短浅;答应过一定要考上本专业前十,答应了两年,一次也没有兑现,实在不是可以依赖的家伙;还爱发脾气,随随便便就阴霾了,就讨论生死了,太像个小孩子。
分手的话,加起来,快说了十次。
而且一直一直,都有一个联系着的人在远方。
是自己做着龌龊的事,还找着莫须有的借口,利用他的温柔,又伤害着他的纯真。以及对另外一个的忠诚。连带自己对自己的评价。
这都是我的错。我哭尽所有的眼泪,不停地鄙夷自己,那纯白无碍的光阴也不会在过往中出现。这样的感情里充满了各种自责,担忧,得过且过,咬牙切齿与放任自流。
就如同高中生活一样,是我败给了自己的耻辱证据。
同学会里好多人对我说,你不要再纠结了。你们不要再纠结了。
有个朋友拉着我哭,太可惜了,太可惜了。
太可惜了,太可惜了。可惜的好像不是我。我笑得怒放并有所归属。
就是悲伧得很呐。就算你说,没关系我愿意等你恢复过来,我簌簌的眼泪也止不住。
我不能嫁给他。
于是他说,小涂,好好生活。我终于放声大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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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。